执行决定书是什么意思
执行决定书是指 行政机关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。该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,并载明以下事项:
1.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、地址;
2. 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;
3. 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;
4.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;
5. 行政机关的名称、印章和日期。
在催告期间,如果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的迹象,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。
执行决定书的作出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,包括义务履行监督和执行保全等步骤。该决定旨在确保行政决定得到有效执行,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。